失败的围堵:医院应诉‘奥步’面面观(9)

围堵场所:河北省衡水市医学会、桃城区人民法院。
医院奥步:外科病历记录第2页出现了两个版本,在申请医学会鉴定被退回后,衡水某医院声明医学会鉴定是其唯一举证方式,放弃了申请司法鉴定等举证权利。庭审程序全部完毕后,仍促使法院再次开庭并再次申请到医学会鉴定。
奥步玄机:医学会组织的“鉴定”,由医疗机构所在当地的医师同行以无记名的方式秘密进行。
违反规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一款第八项:“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第三十四条第一款:“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结局后果:衡水市医学会退回了医疗事故鉴定的申请。2008年8月6日,桃城区法院一审判决医院败诉:“被告在法定期限内未按照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列举相关证据证明在该纠纷中无过错或过错的参与度,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应视为举证不能,同时放弃举证权利”。
(医案旁听网根据宋中清律师的讲解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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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链接:“奥步”在中国地方领导人选举中出现,意思是“不好的招数”、“烂招”、“贱招” 。“奥步”就是违反公平竞争,非正义或者非法的手段,阴招、损招。
小链接:围堵,从四面包围堵截。医疗诉讼中的“围堵”,借指医方把纠纷引向特定场所,仍不与患方正面解决纠纷,用“奥步”围而堵之。



